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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202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通信函〔2021〕2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教育厅(教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及部省合建高等学校,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5G发展、加强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促进5G与教育融合创新发展,按照“育人为本、多方协同、问题导向、深度融合”的原则,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联合开展“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目标通过征集并遴选一批利用5G网络的教育信息化最佳实践和解决方案,培育一批以5G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教育教学创新融合的典型应用,树立一批可复制推广、可规模应用的发展标杆,为推动“5G+智慧教育”创新发展提供经验,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二、试点内容依托5G网络超高速、低时延、大连接、高可靠等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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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2021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加大财政资金普惠性支持力度,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推进一般制造业疏解提质,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2021年9月22日附件: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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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2021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1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北京市关于促进高精尖产业投资推进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北京十大高精尖产业系列政策等文件精神,更好利用财政资金推进一般制造业疏解提质,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现开展2021年度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重点项目征集工作,具体如下:一、重点方向(一)贷款贴息1.投资贡献贴息对获得贷款且2020年在京固定资产投资入统1000万元(含)以上的制造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实施普惠性贴息。2.重大项目贷款贴息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总投资10亿元(含)以上,或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项目,以及实施并购的企业给予贴息。(二)商业航天领域保险补贴在京从事商业运载火箭、卫星研发生产或发射运营等活动,且2021年购买发射财产保险、第三者财产及健康损害的责任保险的企业。(三)融资租赁补贴对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在项目研发、建设、生产环节中租赁设备和产线的高精尖企业,给予补贴。(四)智能化技改项目奖励对符合本市产业政策,且实施效果满足《北京市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绩效要求》(附件1)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给予分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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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2021
北京信息化协会祝您中秋佳节,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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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2021
【ITSS通知公告】关于征集ITSS优秀应用案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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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2021
【活动预告|线上】“创造力·新视野”信创行业发展高端研讨会——政务移动信息化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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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2021
北京信息化协会招聘启事
生态合作总监 1人岗位描述:负责信创板块生态合作业务等工作工作职责:1、负责生态合作部日常管理,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2、负责搭建有效的生态共赢的服务平台,为会员单位提供多样化的精准服务;3、负责制定年度会员活动计划,并带领团队落地执行;4、负责信创工委会品牌建设,官网、官微运营;5、负责重大会议、赛事的组织和执行工作;6、 协助秘书长完成整体服务合作体系的规划和部署,建立有效的优化体制。岗位要求:1、3年以上工作经历,有运营和业务管理经验、信创、互联网、人工智能行业优先;2、有较强的协调能力、组织策划能力;3、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4、本科以上学历,新闻学、经济学、市场类等专业优先;5、有相关协会、学会工作经验者优先。薪资待遇:面议北京信息化协会联系方式工作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甲21号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A座201室联系人:关老师电话:010-82359027转801(手机请加拨010)简历发送至邮箱:guanlin@bjit.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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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2021
关于征集北京信息化协会2021年度团体标准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现依据《北京信息化协会团体标准修订管理办法(试行)》,面向北京市信息化行业开展北京信息化协会2021年度团体标准征集工作。一、征集原则(一) 立足信息化行业发展需求,着眼提升标准化服务水平,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二) 适应市场和创新发展需要,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促进创新技术产业化、市场化;(三) 避免同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交叉、重复或矛盾。二、征集领域 北京具有优势的信息化领域:包括但不限于IT信息技术、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以及行业应用方向和其相关内容。三、征集要求(一) 提出立项申请的单位应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现状和标准建设情况,认真进行研究论证,确保申报的项目标准具有可行性、操作性;(二) 按要求填写《北京信息化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见附件),发送至北京信息化协会秘书处邮箱(邮箱地址见第四项)。(三) 征集时间:全年征集四、联系方式关老师:010-82359027转801邮箱:guanlin@bj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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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2021
国务院发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附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5号《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已经2021年4月27日国务院第1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总理 李克强2021年7月30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维护网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国防科技工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等。第三条 在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下,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施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第四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坚持综合协调、分工负责、依法保护,强化和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以下简称运营者)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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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2021
北京市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疫情防控指引(第九版)
为有效防止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在复工复产领域扩散,科学、精准、从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保持经济平稳有序运行,结合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特点,现就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如下,供企业参考。一、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防控责任人,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一旦出现疫情,迅速启动疫情应急预案,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妥善处置,坚决避免疫情扩散。二、主动加强疫情风险排查。凡企业有病例发生地(市)全域返京人员,或通过各种渠道得知企业员工可能是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风险人群的,务必做到第一时间主动向其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告,自觉严格按要求接受健康管理。三、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进入单位人员严格执行“戴口罩、测温、验码、登记”等措施。坚决避免中高风险地区、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等风险人员以及出现发热等身体状况异常者进入复工复产场所。四、加强重点场所通风消杀。做好办公场所,工厂车间,电梯、卫生间、换衣间、淋浴间等公共区域,职工宿舍等地的通风消杀、环境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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