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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息化协会关于2019年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评估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3      来源:北京信息化协会      浏览量:437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评估工作,北京信息化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根据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服务分会(以下称ITSS分会)发布的2019年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评估工作安排对明年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评估工作进行了规划,现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参考。

    一、评估受理时间

    1.协会将按照“2019年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评估受理时间表”(详见附件)进行2019年评估受理工作。

    2.申请单位应于截止日期前5个工作日向协会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ITSS分会随后将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

    3.获证日期为20日以前的单位,协会将在截止日期前2个月向ITSS分会提交监督评估和再评估材料。获证日期为20日及以后的单位,协会将在截止日期前1个月向ITSS分会提交监督评估和再评估材料。

    二、再评估工作安排

   1.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证书持证单位(四级除外)需延续证书有效期的,可在证书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向协会发起再评估申请。

   2.通过再评估专家评审的申请单位,可获发原等级新证书,未通过再评估专家评审的,申请单位可选择整改三个月或获发低一等级证书(降级)。

   3.选择整改的单位将在整改期满后由协会重新申请,重新申请仍未通过再评估专家评审的,予以降级。

   4.降级单位需在持证期满六个月后按照新申请程序申请高一等级。

   5. 查阅相关文件或表格请登录协会网站(www.bjit.org.cn)。

三、联系方式

想进一步了解与申请ITSS证书有关的内容,可直接与北京信息化协会联系。

联系人:李沣乘,电话:82359027-804、15692296250

白婷婷,电话:82359027-807、18612678833


附件:2019年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评估受理时间表

2018年12月12日

 

 

附件: 

          2019年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评估受理时间表

序号

截止日期

受理业务

《信息技术服务 咨询设计第1部分:通用要求》

1

4月26日

新申请

2

10月25日

3

4月26日

监  督

再评估(换证)

变 更

4

6月28日

5

7月26日

6

9月27日

7

12月27日

《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1部分:通用要求》

《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服务能力成熟度模型》

1

3月29日

三  级

2

6月28日

3

9月27日

4

12月27日

5

2月22日

通用要求

四  级

监督评估

再评估(换证)

变  更

6

3月29日

7

4月26日

8

5月31日

9

6月28日

10

7月26日

11

8月30日

12

9月27日

13

10月25日

14

11月29日

15

12月27日

《信息技术 云计算 云服务运营通用要求》

1

3月29日

三  级

四  级

监督评估

变  更

2

6月21日

3

9月27日

4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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