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信息技术应用创新 分布式数据缓存中间件软件技术和测试要求》参编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要求,按照《北京信息化协会团体标准修订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由北京信息化协会同意立项,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牵头起草单位的《信息技术应用创新 分布式数据缓存中间件软件技术和测试要求》标准,现公开征集标准参编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体标准立项名称
二、本标准项目主要范围和内容
本标准用于规范分布式数据缓存中间件的结构、组成与功能,规范对外提供服务的接口,规定分布式数据缓存中间件的技术要求与测试标准。
本标准同时规范了分布式数据缓存中间件的技术要求与测试要求,提出了功能、性能、可靠性、维护性、易用性、兼容性、安全性、可扩展性等各方面技术要求与测试指标,适用于分布式数据缓存中间件的开发测试,规范各厂家的中间件产品参考实现,提高应用的可移植性,适应分布式数据缓存中间件发展需求,测试场景与技术要求保持充分对应,提高了分布式数据缓存中间件产品部署规范性和应用可移植性。
测试要求按技术要求一一对照验证,保证软件系统的可测试性、可验证性,目的是将标准中规范的分布式数据缓存中间件的技术要求进行实际落地,统一技术能力的符合验收标准,确保厂商开发的分布式数据缓存中间件按此测试要求达成规范所需的技术要求。
三、参编单位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参编单位应为依法经营的市场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编单位重视标准化工作,在行业内拥有良好的声誉和较高的影响力;
3.参编单位能够为标准制定提供相应的人员、技术、资源或适当的经费支持;
4.参编人员应具备与团体标准行业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并能够积极承担、合作完成标准编制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参编单位权利与义务
(一)参编单位权利
1.在本团体标准中,列入参编单位名单;
2.参与标准修改起草工作的优秀参编人员列入起草人名单;
3.参编单位、参编人将享有对本标准编写内容技术要点提出建议和标准编制组讨论协商的权利。
(二)参编单位义务
1.能够全程参加标准编制工作会议、积极参加与团体标准编制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按时完成标准编制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能够共享本单位在相关标准技术方法等方面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为标准编制工作组提供参考;
3.积极参与团体标准修改起草工作,提出有价值意见和建议。
五、申请流程与联系方式
请有意向参与《信息技术应用创新 分布式数据缓存中间件软件技术和测试要求》编写工作的单位填写《北京信息化协会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附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及时向北京信息化协会秘书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