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信息化协会官方网站!
关于提醒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重点关注《2023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一批)》年度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0      来源:北京信息化协会      浏览量:73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北京市关于促进高精尖产业投资推进制造业高端智能绿色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明确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以下简称“高精尖资金”)年度重点支持的领域和方向,加大普惠性产业资金支持力度,提升资金兑现效率,根据《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发布关于《2023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一批)》。


为进一步加强政策触达,发挥行业组织政企沟通纽带作用,确保达标会员企业切实享受到资金支持,现协会将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点关注方向政策和注释说明进行政策宣贯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需要于2023年4月15日前完成线上申报。


以下列举《2023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 (第一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可重点关注的支持方向,完整支持方向和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市经信局原通知 (http://jxj.beijing.gov.cn/jxdt/tzgg/202302/t20230224-2923839.html),或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方向6 新基建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奖励

对创新体验中心和场景实验室建设、新技术新产品小批量验证项目、新技术 新产品规模化推广应用投资,按照不超过相关投资额的3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注释:新基建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清单(第一批)包含车联网、氢能设施、新型算力设施、元宇宙等领域。项目建设主体应为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大类代码为06-46、63-65)。


方向7 重点投资项目贷款贴息

对2022年在京工业重点产业或软件信息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纳统500万元(含)以上,且获得银行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研发贷款等中长期贷款的工业重点产业或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按照不超过2%的贴息率给予普惠性贴息。对获得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且已制定强链补链方案通过审核的产业链龙头企业,按不超过1%的贴息率给予贴息。单个企业年度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总投资10亿元(含)以上或具有全局性、战略性,且获得项目贷款的建设类重大项目给予贴息,贴息率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中长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单个企业原则上年度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注释:

1.普惠贴息:申报单位应为在京工业重点产业或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大类代码为13-43、 63-65);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京工业重点产业或软件信息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纳统500万元(含)以上(项目纳统行业大类代码为13-43、63-65);已与京内银行签订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研发贷款等中长期贷款合同,贷款资金到位,且贴息期(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3月20日)内合同尚在有效期。

2.重大项目贴息:申报项目(项目纳统行业大类代码为 13-43、63-65)为在建项目,申报单位已与银行签订项目贷款合同,且贷款合同在有效期内,贷款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申报项目总投资应大于10亿元(含),不足10亿元的,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属于北京市“3个100”市重点工程的项目;(2)属于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保投资重点项目;(3)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项目。


方向11 绿色低碳发展项目奖励

对2022年至申报截止日期间竣工的,建设期不超过3年,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万元的,旨在促进节能降碳、可再生能源利用、算力提升而实施的数据中心绿色化改造项目进行奖励。对于改造后PUE达到地方标准《数据中心能源效率限额》(DB11/T1139)规定的准入值且接入“北京市节能监测服务平台”的数据(算力)中心,按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25%给予奖励;项目涉及余热回收、液冷、光伏或氢能应用、国产化人工智能算力的建设部分,按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30%给予奖励。

注释:申报主体应为我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国民经济行业大类代码为63-65)的独立法人;项目建设地在本市, 符合本市产业政策要求,改造数据中心的项目备案、节能审查等手续齐全,未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超过500万元(含),并已在本市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纳统(项目纳统行业大类代码为63-65);项目应于2020年1月1日以后开工,于2022年1月1日后竣工,且截至申报之日已完工,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项目应为旨在促进节能降碳、可再生能源利用、算力提升而实施的数据中 心改造项目;项目实施后,数据中心节能低碳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实际运行PUE不超过1.3,并接入北京节能监测服务平台;申报主体名称与数据中心合规手续所有者名称应保持一致。


方向12 升规稳规创新奖励

对2022年度首次纳入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范围且营业收入突破1亿元(含)的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大类代码64、65), 一次性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获评“专精特新”的, 再增加奖励20万元,已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予奖励。对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价模型》(GB/T36073-2018)认证或落实工业互联网安全分类分级防护相关规范且达到一定安全能力的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再增加奖励10万元。

注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稳规企业,应满足2022年度首次纳入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范围且营业收入突破1亿元(含)的软件信息服务业(仅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大类代码64、65)企业,即2022年度首次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填报统计定报的升规企业或转统企业。


方向14 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一季度稳运行奖励

(2)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稳运行奖励。对2023年1-2月营业收入净增量6亿元(含)以上,且增速不低于15%的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分档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注释: 申报单位应为纳入统计部门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大类代码63-65),生产经营范围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要求,在京稳定生产经营,其在京关联企业(存在股权关系或同属集团内的企业)营业收入不出现非正常波动,营业收入净增量和增速均达到一定要求,即:2023年1-2月与2022年同期相比,营业收入净增量6亿元(含)- 12亿元, 且营业收入增速20%(含)以上,最高奖励200万元;营业 收入净增量12亿元(含)-35亿元,且营业收入增速17%(含) 以上,最高奖励400万元;营业收入净增量35亿元(含)

以上,且营业收入增速15%(含)以上,最高奖励600万元。



你知道你的Internet Explorer是过时了吗?

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