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息化协会关于 2021年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评估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2 来源:北京信息化协会 浏览量:449
分享:
为做好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评估工作,北京信息化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根据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服务分会发布的 2021年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评估工作安排对明年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评估工作进行了规划,现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参考。
1. 协会将按照“2021 年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评估受理时间表”(详见附件)进行 2021年评估受理工作。2. 申请单位应于每个截止日期前5个工作日向评估机构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评估机构应于每个截止日期前向ITSS分会提交所有申请材料。3. 获证日期为每月20日以前的单位,申请单位和评估机构需在各自的截止日期前2个月向ITSS分会提交监督评估材料;获证日期为每月20日及以后的单位,申请单位和评估机构需在各自的截止日期前1个月向ITSS分会提交监督评估材料。1. 持证单位需延续证书有效期的,可在证书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向评估机构提交再评估申请。获证日期为每月20日以前的单位,在各自的截止日期前3个月向ITSS分会提交再评估材料;获证日期为每月20日及以后的单位,在各自的截止日期前2个月向ITSS分会提交再评估材料。2. 通过再评估专家评审的申请单位,获发原等级证书;未通过再评估专家评审的申请单位,可选择整改或获发低一等级证书(降级)。3. 整改单位在整改期满后,应继续向评估机构提交申请及整改材料,仍未通过专家评审的,予以降级。4. 降级单位在持证期满六个月后,方可申请高一等级证书(升级)。5. 查阅相关文件或表格请登录协会网(www.bjit.org.cn)。想进一步了解与申请 ITSS 证书有关的内容,可直接与北京信息化协会联系。联系人:
白婷婷:82359027-807、18612678833赵希望:82359027-812、18810687533附件:2021 年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评估受理时间表
(数据来源:ITSS分会网站,www.itss.cn)